尼日利亚CCVO,全称为“尼日利亚货物价值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是一种由尼日利亚政府规定必须提供的官方文件,用于出口至尼日利亚的货物。

该文件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以及货物的价值,通常由出口国家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简称CCPIT)签发。

CCVO FORM C16是该文件的一种格式,它将传统的原产地证书和商业发票合并在一起。

这一文件对于希望将货物出口到尼日利亚的企业至关重要,因为它通常被尼日利亚海关用来确认货物的合法性和原产地,从而决定是否对货物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根据尼日利亚政府的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货物出口到尼日利亚时,必须随货附带CCVO FORM C16。

这个文件不仅仅证明了商品的原产地,同时也作为了出口货物价值的官方证明。

企业如何获取CCVO FORM C16:

1. 企业可以亲自到所在地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

2. 也可以选择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比如一些专业的代理公司。

申请时,企业通常需要提供:

CCVO格式填写打印盖章一式两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委托书和印章备案表各一份

对于香港公司来说,由于尼日利亚当局只承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的CCVO,因此香港公司需要通过中国内地贸促会或者其认可的代理来办理这一文件。